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檢驗「台灣鯛魚排」產品動物用藥,因檢驗科儀器因內部人員作業疏失導致檢驗結果錯誤一案,今(5)日衛生局除持續校正內部相關檢驗平台標準化及釐清檢討疏失,針對業務相關人員究責亦已完成。市府發言人項賓和轉述,局長黃志中因督導不周自請處分,市長陳其邁已對其提出嚴厲告誡,並要求局長應全面檢討錯誤,將流程改善完畢,不准再犯。
全聯「台灣鯛魚排」遭檢出含禁藥「恩氟喹啉羧酸(enrofloxacin)」,口湖漁業生產合作社下架12萬包鯛魚片,業者第一時間下架回收,損失至少1200萬,經調查確認是高雄市衛生局人為疏失,合作社目前正全面清點此次事件所衍生的各項有形與無形損失,後續將委請律師與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協調相關賠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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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衛生局長黃志中昨日傍晚親上火線,召開記者會致歉,針對此次疏失所造成風波鄭重致歉,主動移送檢調釐清。今日相關人員懲處出爐,黃志中因督導不周自請處分,陳其邁對其提出嚴厲告誡,針對相關人員行政責任,今日上午即依違失人員身分屬性分別召開公務人員考績會、職工考核委員會追究其行政責任,涉案陳姓臨時人員亦到會說明。
衛生局表示,業務相關違失人員經會議決議,包括副局長潘炤穎、主任秘書廖哲宏、檢驗科科長林學慶及陳姓股長等4人,因督導不周致生不良後果,依「高雄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規定,分別予以記過一次至二次不等之處分;已離職陳姓臨時人員及簡姓研究助理,因執行業務嚴重疏忽,貽誤公務,情節嚴重,依「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勞工工作規則規定」,分別予以記過二次至記一大過不等之行政懲處。
高市府今再次向口湖漁類生產合作社、全聯與受影響消費者致歉,衛生局並已派員當面向業者致歉及做後續處理,應負之責絕不迴避,衛生局也將記取本次教訓,加強落實檢驗標準管控及資訊透明,務使類似情事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