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衛生局誤把合格鯛魚當毒魚,這起發生在全聯通路的烏龍檢驗案,恐創下高雄史上首例「食安國賠」紀錄。不同於過去常見的路平、樹倒或校園霸凌賠償,高市府法制局證實,這是頭一遭因官方驗錯數據面臨求償,目前全案已移送檢調,若協議破局,雙方將對簿公堂釐清代價。
翻開過去高雄市政府的國賠檔案,絕大多數案件都圍繞在道路坑洞害人摔車、路樹倒塌壓毀車輛,或是校園內的霸凌事件。然而,這次卻是因為實驗室的檢驗報告出大包,導致無辜的台灣鯛魚排被冤枉含藥,迫使養殖業者不得不尋求國家賠償,這在高雄市政史上不僅罕見,更是第一起因「食安檢驗失誤」引發的求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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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法制局副局長徐武德說明,國家賠償法的核心精神是「先協議、後訴訟」。以本案為例,受理機關為「肇事主」高雄市衛生局,衛生局必須先內部審視,確認是人為疏失還是設備儀器出錯。一旦確認有責,就會與受害的養殖業者或全聯坐下來談,依據對方提出的證據與損失規模,計算出合理的賠償金。徐武德補充,若雙方對金額有共識,經市府國賠會審議通過就能撥款;反之,若談判破裂,市府國賠會將發給「協議不成立證明書」,屆時業者就能拿著證明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官來判決。
至於官方內部是否曾發生過類似的檢驗作業疏失?高雄市衛生局副局長潘炤穎並未直接舉例,但他坦言,這次鯛魚排誤檢事件牽連甚廣,衝擊產業與消費者信心,嚴重性不容小覷。因此,衛生局已主動將全案移請檢警單位介入,採取協同偵辦的方式,要徹底查清哪個環節出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