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測速照相密度逐年攀升,但真正攸關交通安全的道路環境改善卻「完全沒有跟上」。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4)日聯合立委林楚茵、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下一代人本交通促進會理事陳翔庭召開記者會,林月琴痛批,現行《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形同替地方政府打造「小金庫」,卻欠缺任何有效監督,使罰單收入成為交通安全改革的最大阻礙。

林月琴指出,每年地方政府可取得罰鍰收入 75%—若加上執法機關分配,地方甚至掌握 99% 的罰鍰資源;但中央僅拿到 1%,卻長期被外界誤認是「罰單元兇」。不只如此,規範中要求優先使用於交通安全改善的項目僅占 12%,更未將道路環境改善列為重點,使各縣市大量將罰鍰投入「其他用途」,導致道德風險浮現、法律疑義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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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速照相的問題核心不是相機設太多,而是制度根本設計錯誤。」林月琴強調,台灣科技執法的設置權在地方政府,且經費來源多來自罰單,因此地方愈設愈多,卻缺乏科學依據。反觀美國加州、日本等地,明文禁止將罰鍰作為警察費用,以避免執法擴張;台灣卻走向反方向,使罰單變成依賴財源,而非交通安全工具。

她呼籲交通部「不要再沉默」,應全面檢討並重寫罰鍰分配辦法,召開專家會議建立合理分配策略,並新增透明監督機制,確保經費真正用於改善道路視距、路口安全、無障礙人行空間等工程面,讓每一張罰單能確實換到更安全的交通環境。

林楚茵則強調,近日罰單風波指責多指向中央,但制度責任根本與事實不符。「交通部不要再當冤大頭了!」她指出,地方與處罰機關取得 99% 收入,卻總能置身事外;中央既沒有掌握大量罰鍰,也不負責科技執法設置,卻成為輿論箭靶。她呼籲改革必須讓權責回到正確位置,讓地方政府承擔本該負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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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表示,台灣目前速限制定以「設計車速 -10」為基準,但因考量大型貨卡車的安全需求,使一般汽機車容易輕微超速,成為罰單大宗。他認為,此類罰鍰往往與真正惡性超速無關,顯示制度本身就有修正必要;而改善道路環境比擴張執法更能降低事故率。

下一代人本交通促進會理事陳翔庭也指出,速限不應成為地方政治壓力下的產物,而應回到一致、可預測且科學化的專業判準。他強調,「真正能讓人減速的不是相機,而是道路本身。」例如提升路口視距、縮短跨距、道路瘦身、設置庇護島等工程改善,才是讓行車自然減速、有效降低事故的治本之道。

四位與會者共同呼籲交通部與警政署儘速改革制度,將資源導向工程與教育的正向循環,而非形成「罰單多、罰鍰多、事故也多」的惡性循環,要求:一、立即修正缺乏監督、設計失當的罰鍰分配辦法,並優先挹注道路環境改善;二檢討科技執法與速限設置,回歸科學、兼顧交通安全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