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2日發文批評,「去年檢方兵分54路搜索54個地方,有些還不是列於申請核准的搜索地方,換句話說就是突襲搜索,原來我們法律還可以這樣?」對此,律師李怡貞直言,不然咧?「預約搜索」才行?

李怡貞律師2日深夜發文直言,搜索本來就是帶有突襲性質,難不成還要先跟你掛號預約再搜索?換句話說是「突襲搜索」?不然咧?「預約搜索」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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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票是法院核發的」,李怡貞說明,搜索票上需要記載應搜索的被告、犯罪嫌疑人或應扣押的物品,以及應加搜索的處所、身體、物件或電磁紀錄,都需要特定清楚。也就是,要找什麼東西(搜索對象)以及哪裡是可以找的地方(搜索範圍),法院要事先、具體、特定並明示這些應記載事項,為何要講的一副是檢察官自己亂掰理由就可以搜索的樣子?

她提及,陳佩琪文章中的檢察官她自己遇過,很兇、講話很直,但是辦案很認真,「更何況,搜索的理由也不需要跟證人講」,「看完整篇,我覺得我到底看了什麼?最可怕的是竟然還有上萬個讚以及超多支持的留言。在網路上大家真的要有獨立思考的能力」。

李怡貞強調,搜索本來就不會只有一個地方,因為通常做壞事的人本來就會是狡兔多窟,「會搜到54個地方,代表犯罪規模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