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日電)媒體人吳子嘉民國112年指稱政府採購BNT疫苗貪污1億美元等,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一審判決吳子嘉須賠償蘇貞昌新台幣90萬元,經上訴,二審今駁回上訴確定。

吳子嘉民國112年5月20日在網路直播節目中,提及「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1億美金」及「後來把這個合約變成封存30年不准看……,就是白白貪污的將近30億台幣」等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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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陳時中委託律師到台北地檢署提告吳子嘉加重誹謗,並提起民事求償訴訟。蘇貞昌主張,吳子嘉的不實言論,足使社會大眾誤認其在疫苗採購案中不法獲取利益,涉有貪污犯行,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名譽權,情節重大,也導致受有精神上痛苦。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吳子嘉應賠償蘇貞昌90萬元。吳子嘉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駁回上訴而確定。

二審表示,吳子嘉言論為事實陳述,非僅屬意見表達,吳子嘉未能舉證證明言論與客觀事實相符,而且難認已盡合理查證義務,屬於過失不法侵害蘇貞昌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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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合議庭認定,此言論不實,足使社會大眾質疑蘇貞昌擔任行政院長時,對疫苗決策及執行採購的公正性及廉潔度,而對蘇貞昌人格為負面評價,已侵害名譽,審酌言論因網路平台傳播訊息迅速且普及而廣為人知,兼衡兩造身分經濟地位等,原審判決賠償90萬元並無違誤。

另一方面,陳時中求償1000萬元部分,台灣高等法院判決吳子嘉應賠200萬元,經最高法院廢棄發回,正由高院更一審審理中。

刑事部分,北檢認定吳子嘉未善盡查證義務,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吳子嘉,一審法院依誹謗等罪判吳子嘉應執行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4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