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28日表示,27日核定台電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核二、核三廠評估具有再運轉可行性,將同步啟動自主安全檢查以及研提再運轉計畫,兩廠再運轉計畫預計明年3月提送核安會。對此,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表示,堅決反對核電廠再運轉計畫,政府若恣意背棄非核家園目標,勢必將導致社會抗爭,耗費社會成本,呼籲政府懸崖勒馬。
「堅決反對核電廠再運轉計畫」,環保聯盟1日發表聲明指出,台灣沒有發展核電的自然和社會條件。台灣是地狹人稠的島嶼國家,地震颱風頻仍、斷層密佈,缺乏確保核電安全和核廢料處置所需的自然和社會條件,所以,台灣核電廠的風險遠高於其他有核電的國家,且萬一發生重大核子事故恐將導致台灣滅亡。老舊核電機組再運轉,將帶給台灣更大的安全威脅,並危及後代子孫的生存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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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運轉計畫違反非核家園法定目標」,環盟指出,建立非核家園是台灣政府與人民歷經數十年的核電論辯所達成的共識,朝野政黨也將之入法,成為環境基本法所規定的政府應達成的目標,以及氣候變遷因應法所揭示的政府施政願景,政府不應違法重啟核電。今年5月17日停止核電後,至今供電無虞,但核災風險大幅降低,高放射性核廢料不再產生,應珍惜這個令其他國家人民稱羨的、值得驕傲的成果。
聲明提及,縱使政府為因應國內外核電利益集團的壓力,不得不要破壞非核家園現況,考量老舊機組的再運轉,政府也應建立完善的再運轉審議及管制的法規與制度。運轉40年、執照屆期停機的機組得以申請再運轉,是今年立法院擁核立委修改核管法所新增的事項;目前與之配套的法規與制度仍未完備建立,特別是缺乏公衆參與和環境影響評估兩大核心項目的相關規定。
聲明強調,政府相關主管機關,經濟部、環境部和核安會,不應迴避這些問題,更不宜在審議制度完善建立前,急於提出再運轉計畫,以免破壞程序正義、傷害政府公信力。台灣目前的非核能源政策是走在建立能源安全與韌性、邁向淨零碳排的正確道路上。今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第30次大會(COP30)所提出的減碳行動議程,即強調增加再生能源和提升能源效率,並未提及核電,台灣的非核家園能源政策與其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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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盟呼籲,我們應在原定的路徑上勇敢邁進,不應再走回頭路,重啟老舊、危險的核電機組,如此才能留給子孫一個免於核災威脅而安全、健康、永續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