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涉助理費案,不過卻向民進黨廉政會請假未到案說明。對此,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今(26)日表示,廉政會做出2點決議,第一,若通知當事人2次都不理睬,未來一審判決有罪立刻懲處,不再走程序;第二,有關詐領助理費的案子,未來在法院判決有罪前就不會處分。也就是說,民進黨立委林岱樺的案子,若法院在高雄市長初選前沒有相關判決,廉政會就不會處分。
民進黨廉政會今晚舉行11月份例會,邱駿彥在會後受訪表示,今天本來要請林宜瑾過來,但林又請假。他說,過往要處分前一定要遵守程序正義,請當事人到案說明對自己有利的事項,不過當事人卻用請假方式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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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邱駿彥指出,廉政會針對這些案子做出決議,決定以後最多通知兩次,如果真的不能來就用書面,若都不理睬程序就終結,也就是一審判決有罪立刻懲處,不再走程序。
邱駿彥表示,現在就是請林宜瑾過來,兩次通知不來,程序義務就終止,判決一有罪馬上處分。他說,過去有當事人說沒有說明的機會,後來廉政條例明文規定,一定要有程序正義,但也不能一拖再拖,因此頂多通知兩次,若不回應程序就走完了。
邱駿彥說明,第一次通知林宜瑾是立案,第二次是今天請林過來,但對方中午才說不能過來,並有寫一份說明,但只是說身體不舒服,也不是說明案情。他說,下禮拜會再通知一次,要求林12月例會要過來,如果再不過來就不再通知。12月的例會則預計延到1月7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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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駿彥並指第2個決議事項,詐領助理費的案子,過去都是等一審判決有罪處分,除非像行政院前副院長鄭文燦、前立委蘇震清這種重大矚目的案子。他說,因為詐領助理費幾乎是所有議員的共業,過去也沒有適當法律規範,所以現在一個個爆開來,因此在法院判決有罪前就不會處分。
邱駿彥也說明立委陳歐珀案,雖然之前有跑過一次程序,也就是選舉用人家的車子已經處分過;後來第二次則是《商港法》關說跟詐領助理費,今天決議請陳來說明,下週會發函,並預計2月時請陳過來。
至於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案事件是否會在高雄市長初選民調前再討論,邱駿彥說,除非法院這個月內判決下來,但這誰都不能控制,目前為止只開了一次準備庭,也不一定。
邱駿彥說明,新北市前副議長陳文治案子日前確定停權3年,今天有把裁決書從頭到尾確認一次,預計明天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