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區鼎中路與鼎貴路口昨日發生一起車禍,53歲李姓女子闖紅燈行走於斑馬線,遭路燈直行的多元計程車撞倒,李女頭部輕微腦震盪送醫,計程車司機許男因未禮行人恐吞最高3萬6000元罰單,並吊扣駕照1年,李女闖紅燈則處500元罰鍰。
三民二分局交通分隊指出,44歲許姓男子駕駛多元化計程車行經路口時,與闖紅燈走斑馬線過馬路的53歲李姓女子發生碰撞,經查許男無酒駕行為,初步研判,許男未讓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肇事致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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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駕駛未禮讓行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可處7200至3萬6000元罰鍰,吊扣駕駛執照1年。而遭撞的行人李女不依號誌之指示通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1款,可處500元罰鍰。
警方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路口或有行人通行之處時,務必「減速慢行、主動停讓」,行人亦應遵守交通規則,依規定走在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上,並遵守交通號誌,共同維護交通秩序與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