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19日電)輔大前校長江漢聲日前看診時遭29歲曾男刺傷,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認曾男有致江漢聲於死犯意且嚴重破壞醫病關係,依刑法殺人未遂、違反醫療法等罪起訴,並具體求刑7年。

輔仁大學校長、醫師江漢聲11日下午在輔仁大學附設醫院看診時,在診間突遭曾姓男子持美工刀刺傷,曾男隨即被保全制伏並移送法辦。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以刑法殺人未遂、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對於醫事人員以強暴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等罪嫌,起訴曾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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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起訴書,曾男因不滿江漢聲另案獲無罪判決,於11月11日下午2時許,假裝以掛號病患身分進入輔大醫院診間,趁江漢聲診察完畢正在洗手背對他之際,拿出預藏的美工刀揮砍,江漢聲遭砍後轉身抵抗,但曾男未停止持續揮刀攻擊。

江漢聲遭揮砍後趁隙逃離診間,曾男還將手中美工刀朝他擲去,幸未擊中江漢聲,但仍導致其右腕6公分撕裂傷、左手、左腹壁等處受傷,雖未導致其死亡,但檢方審酌證物照片,認為曾男持美工刀仍能劃破醫師袍,足認其用力猛烈,有意致江漢聲於死。

檢方調查,曾男在犯案前,10月底先在臉書預先寫下「無對江漢聲殺人之主觀犯意」等內容,並預設於11月11日案發後下午5時許發布,讓他被捕時能開脫罪行。

檢察官表示,曾男不滿江漢聲另案獲無罪,卻未考慮依法定程序提出救濟,反而持刀攻擊,實現其所認知的「正義」,絲毫不尊重法院的確定判決。

檢察官更指出,曾男利用江漢聲在診間問診,對病患無防備之際從背後襲擊,手段惡劣,除造成被害者心理受創之外,也造成日後醫師問診時尚須提防病患,嚴重破壞醫病間信賴關係,對社會法秩序及醫病關係危害重大,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7年。

江漢聲等人被控以虛設活動經費等方式,挪用輔大校產給不屬於輔大附屬單位的輔大診所,去年1月一審依背信罪判江漢聲10月徒刑,二審認定難認輔大受財損,今年8月21日改判無罪確定。(編輯:林恕暉)11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