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6日電)津棧公司出售含蘇丹紅辣椒粉等產品,雄檢將李姓實際負責人等人、相關公司依違反食安法等罪起訴。高雄地院今天下午依詐欺等罪判李男4年,李男旗下3間公司併罰750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下午依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3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等罪,判李男有期徒刑4年;吳姓前妻胞姊等4名共犯,則判處1年4個月至2年4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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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結後認定,李男旗下多間公司中,有3間公司販售危害健康食品,依執行業務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含有害人體健康物質食品罪,科罰金新台幣750萬元;另未扣案犯罪所得約2102萬元沒收。

檢方調查,47歲李男為津棧公司、海順公司、佳廣公司等多間公司實際負責人,並同時擔任中國龍海同記食品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由中國公司進口原料到台灣加工。李男與吳姓前妻胞姊進口中國辣椒粉時遭驗出蘇丹色素3號,貨櫃退運後,2人將辣椒粉改裝到不同貨櫃,再以其他公司名義申報入關,並將摻有蘇丹色素的辣椒粉賣給國內下游廠商。

李男等人陸續將青辣粉、辣椒粉出售給下游廠商,並被驗出蘇丹紅退貨後,不僅未將同批號食品銷毀,反而轉知員工賣給另一家下游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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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查出,李男等人除在報關時改標製造廠規避邊境檢查,還挑選沒摻有蘇丹紅辣椒粉香料樣品送檢,以取得合格報告,甚至若有下游廠商自行採樣送檢,李男還會指示員工更換樣品,統計以此手法共銷售9萬9558公斤相關商品,總銷售額破千萬元。

此外,李男還自民國110年3月起以集團釜山公司名義進口中國製造冬菜,並改標假冒為台灣高麗菜製作的產品,再出貨至實體店家或於「牛王」平台及「初衣食伍公司」電商平台網頁上行銷;甚至詐騙知名美食節目主持人詹姆士公司,對其銷售中國進口加工生產的香麻辣粉牟利千萬元。

高雄地檢署偵辦期間,除查扣李男名下財產共1億3480多萬元,偵結後更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詐欺等罪嫌將李男、吳姓前妻、前妻胞姊等6人及相關6間公司起訴。

雄檢審酌李男身兼多間公司實際負責人,且公司為國內辣椒粉、冬菜等食品大宗上游供應商,但卻罔顧其應有社會責任、消費大眾身體健康,且還換櫃改標、更換送檢樣本等,據此建請高雄地方法院予以從重量刑。(編輯:黃世雅)11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