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4)日公布第290期廉政專刊。就財產申報不實部分,立委顏寬恒109年財產申報不實,遭重罰 290萬元。另外,SOGO案的太流公司創辦人李恒隆因以他人名義,捐贈給蘇震清等人各 100萬元,也遭罰 200萬元。而國內著名企業士林電機、新竹物流也因為借用他們名義捐款,各被開罰 319萬、330萬元。
根據本期廉政專刊,就「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罰鍰處分確定名單」部分,立委顏寬恒申報109年1月31日之財產,就應申報之財產項目,未據實申報本人借用他人名義登記之汽車 2筆及事業投資 1筆。經核受處分人所述申報不實之理由,不足採信,應認定為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之申報,罰鍰 2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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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政治獻金罰鍰確定名單裡,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也因111年捐款候選人時,因屬主要成員為外國人民及外國法人(占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權 30%以上)之營利事業,違反政治獻金法第 7 條第 1 項第 7款規定,遭罰緩 120萬元。而根據政治獻金網站,仁寶電腦當時是捐款給 3位民進黨籍市議員候選人分別是王孝維 50萬元、梁文傑 20萬元及許淑華 50萬元。
李恒隆也因為108年12月30日以本人以外之名義為 2筆捐贈,且超過每人每年對同擬參選人捐贈總額新臺幣 10萬元之限制,違反政治獻金法第14條第1項前段及第18條第1項第1款規定,遭罰 200萬元。而根據司法院判決書全文搜索,李恒隆提出上訴判決,其中一筆是捐贈給蘇震清 100萬元,及立委參選人李○穎 100萬元。
士林電機廠股份有限公司111年9月9日至同年9月14日以本人以外之名義為29筆捐贈,違反政治獻金法第14條第1項前段規定,遭罰 319萬元。
新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111年9月8日至同年9月12日以本人以外之名義為30筆捐贈,違反政治獻金法第14條第1項前段規定,遭罰 3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