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候炎熱,11月白天仍有29度,鳳山「忘憂森林」內籃球場一名徐姓男子經常裸上半身打球,路過民眾認為有礙觀瞻,由於徐姓男子屢勸不聽,高市府工務局公園處依《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連開兩張罰單共2千元,警方指出,可依妨害善良風俗開罰6000元。

徐姓男子經常前往高雄鳳山「忘憂森林」籃球場運動,由於天氣炎熱習慣性裸露上半身,令其他運動的民眾感到困擾,並有民眾檢舉「不雅觀、妨害善良風俗」,甚至女性和小孩看到會害怕,地方里民與志工多次勸說都遭徐姓男子強硬拒絕。

當前熱搜:VIVO高雄夢時代體驗店拒折抵購手機 消費者批店長恐涉犯消保法

高市府工務局公園處指出,巡查人員兩度查獲徐男打赤膊運動,經制止不從後依法開罰。根據《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20條規定,民眾若在公園內有赤身露體、乞討、隨地吐痰、拋棄垃圾、在水池洗滌或游泳等行為,經制止不從者,可處新台幣1千至6千元罰鍰,若屢勸不聽可按次處罰。

警方指出,打赤膊運動並未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但若屢勸不聽或行為涉及妨害善良風俗,則可依妨害善良風俗裁罰最高6千元,認定標準將依危害程度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