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0日電)北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天勘驗黃景茂偵訊光碟。柯文哲辯護人認為偵查檢察官筆錄登載不實,請法官告發。公訴檢察官說,黃景茂閱覽後也在筆錄上簽名,根本沒有偽造文書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12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起訴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等11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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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今天再開審理庭,傳喚被告沈慶京、柯文哲、應曉薇、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到庭,並傳喚吳順民作證,由檢辯交互詰問。下午則勘驗黃景茂的偵訊光碟。

黃景茂在勘驗後表示,他當了45年的公務員都是奉公守法,當時跟偵查檢察官解釋,研議跟審議不一樣,把京華城案送研議是給北市都委會討論,但不一定會過,但檢察官一直插話。黃景茂強調,他不可能明知違法,還把京華城案送研議。

柯文哲辯護人說,偵查檢察官訊問黃景茂時涉不當訊問且指示書記官登載不實,這些筆錄與錄影內容不符合,也請法官告發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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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檢察官表示,偵查檢察官的認知,就是都發局公務員已說明會有圖利爭議,黃景茂最後也有親口講說「對,我是奉交下」,閱覽後也在筆錄上簽名,根本沒有偽造文書。如果律師堅持檢察官這樣就是偽造文書,可以浪費司法資源去提告,因為根本告不成。

柯文哲表示,如果勘驗的影片可以讓大家都看到,大家就會知道偵訊內容就是為了柯文哲製造的,檢察官偵訊時強迫別人按照他設定的劇本說話,但是這麼多經手的公務員,如果明知違法或圖利,有可能把簽呈送上來嗎。

柯文哲說,這件案子對公務員、司法的傷害太大了,檢察官現在應該要開始思考如何善後,如何恢復司法的公信力,法庭也要想想該怎麼辦。(編輯:蕭博文)11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