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狗仔集團跟監政敵爭議連環爆,週刊又加碼爆料,前永豐銀協理李光昕掌握凱思國際人事與金流,但在狗仔醜聞曝光後,李光昕突然出境、行蹤成謎,宛如柯文哲貼身帳房「橘子」許芷瑜翻版。黃國昌怒嗆缺德,質問週刊何時要道歉?對此,律師黃帝穎直言,黃國昌狗仔帳房潛逃不敢說的事就是關鍵,並說明三大事實及其法律風險。

《鏡週刊》28日爆料,黃國昌狗仔帳房李光昕案發後出境,如橘子翻版,黃國昌則回應,週刊之前報導指涉他辦公室同仁收新台幣100萬元,但證據在哪?批週刊編故事,抹黑造謠、做假新聞,鏡週刊、鏡電視何時要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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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黃帝穎29日發文表示,黃國昌針對相關問題均跳針回應,以問答問,明顯迴避問題,除了反嗆百萬元外,對週刊爆料其指揮狗仔及狗仔帳房潛逃等三大事實,並未否認,更不敢說明事實提告。

黃帝穎指出,黃國昌不敢說明的三大事實及其法律風險,首先,週刊提出狗仔對話截圖,直指黃國昌長期指揮狗仔跟監政敵,涉犯刑法非法攝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違反個資法,最重5年徒刑。

其次,黃帝穎說明,週刊報導黃國昌狗仔帳房李光昕案發後出境前往香港,若養狗仔跟監政要的資金,涉及中資、港資等境外敵對勢力資助,涉犯國安法、反滲透法,最重1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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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黃帝穎指出,週刊報導陳建平及黃安捷,在退出鏡電視董事會後,2023年轉而投資凱思各約千萬元,黃國昌長期批評鏡電視,根本是「拿錢辦事」,「拿錢辦事」若與立委職權具對價關係,不論是立委就個案為質詢、索資,只要與注資凱思千萬元具對價性,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受賄罪」,處7年以上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