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新光人壽昨宣布,願就士北科T17、T18基地與北市府合意解約,但未詳細談及「分手費」部分。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今(23日)質詢指出,依相關合約計算,最高金額就是落在38億元,籲北市府應設定最高上限。

顏若芳下午於台北市議會民政部門質詢,詢問外界近期持續關注的輝達進駐北士科、北市府與新壽合意解約「分手費」等議題,顏若芳詢問,新壽昨召開記者會稱僅要求收回已支付成本就合意終止合約,那北市府有無先粗估成本多少?另先前副市長李四川提到的8億元是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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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長王瑞雲答詢稱,8億是分成兩個部分,已繳的金額用不動產保險業2.545%利率計算給新壽,另投入規畫工程造價是用5%去概估。

顏若芳說,她試算過,以土地租金算到今年年底是1357萬,加上利息損失等,應最高金額就是落在38億元,既然要合意解約,也希望是合理金額,希望北市府儘速與新壽協商,也希望設定最高上限。

法務局長連堂凱指出,針對新壽評估要將補償金額用在公益上的看法表示尊重,至於議員提出的38億元建議,一定會納入參考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