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創立統派組織「台灣軍政府」,甚至還拍片呼籲國軍「推翻民進黨」的陸軍退役中將高安國因涉嫌收受中共資金,在台招募退役軍官發展組織,作為中共在台內應,日前被檢方依《國家安全法》等罪,起訴高安國在內 6人。高等法院今(23)日依《國家安全法》第2條第1項未遂罪,判處高安國 7年 6月徒刑,沒收美金 9萬 2,000元、人民幣 29萬 4,700元犯罪所得,而他也成為涉共諜案層級最高將領。

調查局國安站及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分別在 2020 年和 2022 年接獲檢舉,稱「中華民國台灣軍政府」總召高安國、發言人侯紹康、女友劉逸蓁等人謀議在台為中共發展組織。經追查發現,高安國等人涉嫌於 2019 間,假借各式交流名義,往來兩岸,並遭中共情治人員吸收,在台物色及發展現役及退役軍人,同時接受中共資金挹注「工作費」數十萬元,策劃成立武裝內應組織及工作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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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被高安國吸收的軍官,包括昔日軍中同僚及部屬,而這些人被納入顛覆政府計畫成員,密謀在中共攻台時,成為即用的內應力量。侯紹康吸收現役軍人,負責刺探並蒐集軍中敏感資料及要塞戰略部署等情報。2024 年 9 月間,高安國等人更召集組織成員,以無人機進行跟監軍方機動雷達車的作戰演練,並將成果回報給中共情報單位。

調查局國安站與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於去年 11 月展開搜索並傳喚相關人員,高檢署訊問後對 4人聲押禁見獲准。透過 4人的手機對話紀錄,鎖定高安國涉案,並於同年 12 月 16 日再次搜索傳喚,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高安國與劉逸蓁,亦獲准。全案於今年 1 月 17 日偵查終結,高檢署依法起訴高安國、劉逸蓁、侯紹康、下線陳敬淮,以及退役少校張勝豪、退役中尉邱榮鴻等 6人,並分別求處 3 年 5 月到10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

高等法院今日針對本案進行宣判,高安國遭 7年 6月徒刑,沒收美金 9萬 2千元、人民幣 29萬 4,700元犯罪所得。至於其他被告,高安國女友劉逸蓁,判處有期徒刑 6年 10月,並沒收不法所得;台灣軍政府發言人侯紹康,判處有期徒刑 6年;退役陸軍司令部後勤部少校張勝豪,判處 5年 8月有期徒刑;退役陸軍中尉邱榮鴻,判處 2年 6月;陳敬淮判 3年 8月刑,犯罪所得均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