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今(21日)審理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傳喚北市前副市長黃珊珊二度出庭作證,對於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曾傳訊給黃指「小沈已給過」,黃珊珊證稱,她當時不知為什麼柯文哲這樣回她,但她當時擔任競選總幹事,常常說需要募款,柯則常說不要麻煩別人,所以她認爲這樣回很正常。黃也說,柯文哲沒什麼金錢觀念。
黃珊珊表示,她跟時任柯文哲競總負責財務的李文宗常常都在思考該如何募款,因為擔心競選經費,但2023年10月27日李文宗傳訊息通知她要開「募款委員會」,她說,並沒有所謂的「募款委員會」,柯不是一個很愛募款的人,只是因他們擔心經費,當時很焦慮,才會開會討論。
黃珊珊說,當時開會的人應還包括:柯文哲友人范有偉、黨秘書長周榆修、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等人,但當天在競辦開會是討論「藍白合」,只是也沒什麼結論。
檢察官陳思荔提示,黃珊珊2023年11月2日曾傳訊息給李文宗提醒「要趕快募款,不然老闆每天亂花錢」,黃珊珊說,老闆是指柯文哲沒錯,她跟李文宗討論,因為當時選舉時間,需要很多錢、也需要募款,並稱柯文哲沒什麼金錢觀念。
陳思荔提示廉詢筆錄指出,黃珊珊曾提到的募款計畫,邱佩琳曾建議可找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募款?黃珊珊說,邱確實是重點,若有提到找沈慶京募款,應是邱提的沒錯。
陳思荔詰問,柯文哲2023年11月3日下午傳訊息給黃珊珊,指「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黃珊珊當時回「明白了」?黃珊珊說,她當初收到這訊息時,其實也不知道為什麼柯文哲這樣回她,她常說必須要募款,柯文哲也常常跟她說,不要麻煩別人,所以她認為這樣回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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