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7)日召開院會,排列於討論事項第二案為民眾黨立院黨團提出提案,要求行政院在尚未完成水質安全與《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法規檢討前,應暫停核准任何「水庫型光電」執照。最終在黨團共識下逕付二讀,交付黨團協商。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說明提案時表示,要求行政院完成水質安全、法規檢討前,停止核准水庫型光電執照,這不僅是景觀問題,也是民眾用水的基本保護。但是,越來越多水庫水面背光電板蓋滿,烏山頭水庫第一期光電板已完成、鳳山水庫是被列為保護區卻蓋了光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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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接著說,任何可能影響水質、水量等都是明令禁止,但主管機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繞過環評躲過監督。丹納斯颱風重創南台灣,光電板遭風災毀損進入河川、河岸,可能造成塑膠、金屬污染,破壞可能不亞於傳統污染源,光電板蓋在水庫會改變水的溶氧量、削弱水庫自淨能力。

陳昭姿強調,民進黨政府大力護航光電業者,修法怠惰讓業者趁制度空窗期,大量安置光電板,忽視民眾知的權利,破壞生態!因此,政府應全面暫停核准任何「水庫型光電」執照。民眾黨不是反對光電,而是在安全永續下有機制,不該讓光電成為新的污染源,我們要守護水資源、守護人民用水安全。

民眾黨團在提案中指出,近年各地推動水面型光電計畫,引發水質變化、藻類滋生、景觀破壞等疑慮,民間與地方政府意見分歧。若在缺乏完善的安全評估與法規保障下貿然核准,恐讓整體環境與民生安全面臨長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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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強調,應待行政院完成水質安全及環評制度之全面檢討與修正後,始得重新審議光電執照申請。該案主張「水資源安全優先於能源開發」,呼籲政府應以審慎態度看待綠能與環保政策的平衡,避免重蹈地方爭議覆轍。該案經黨團協商結論逕付二讀,有待民眾黨團召集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