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遭網友以性羞辱字眼辱罵,卻被法院判決無罪一事,民進黨立委黃捷今(16)日表示,判決結果讓她「難以接受、深感遺憾」,並強調將依法請檢方上訴,絕不容許仇恨與性別暴力言論被合理化。

黃捷指出,該名網友多次在網路上以「X妳老母」、「最好妳S了民進黨也給妳立碑」等語攻擊,內容不僅充滿性羞辱,更波及其家人,完全與公共討論無關。然而,法院卻以「民代應對批評有較高容忍度」為由,認定不構成犯罪,讓她感到錯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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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人物可以被批評,但不是被侮辱。」黃捷強調,性別歧視與人身攻擊並非公共言論的一部分,法官所謂的「促進公共思辨」根本站不住腳。她痛批此判決,形同縱容網路仇恨文化,讓社會中對女性的性暴力言語更難遏止。

黃捷表示,她將依法請檢察官提起上訴,盼透過司法程序捍衛女性尊嚴與公共言論環境的底線,讓法院能明確劃出「批評」與「羞辱」的界線。她強調,「女性沒有義務承受侮辱,這不該成為言論自由的代價。」

她也呼籲社會各界,正視網路仇恨與性別暴力問題,並承諾未來若再遇到類似事件,「見一個告一個」,以法律行動守護理性與尊重的公共討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