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京華城案上月以3000萬元交保,但她日前在議會質時,批都發局有公務員在便當會偷錄影,要求市長蔣萬安「好好整頓都發局、政風處」,遭北檢認定已違反交保附加不得騷擾、恐嚇證人的條件,台北地院今(16日)再度開庭審視羈押必要性,應曉薇向法官喊「誤會」,並允諾未來不會再提,合議庭認為,已構成有勾串證人之虞的事實,除先前3000萬外,應必須再提500萬保金,並在今天下午5時前截止,若未完成覓保將再行羈押。

應曉薇9日於市議會質詢蔣萬安時說,竟有都發局公務員在便當會偷錄影,她跟時任市長柯文哲是不講話的,但她覺得一個做賊心虛的人,為什麼要去錄影呢?並指議會很多人對她落井下石,她更提醒蔣萬安,好好都發局、政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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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認為,京華城案證人中有多位仍在都發局、都委會任職,應曉薇質詢蔣萬安的內容,已涉騷擾、恐嚇證人,建請法官審酌應曉薇的具保處分是否足以取代羈押。

北院今天上午傳喚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聲請的證人范有偉、徐文鑫到庭作證後,11時加開應曉薇羈押庭,合議庭認定應曉薇質詢涉己內容確實已違反當初交保條件,裁定應曉薇除先前保金3000萬外,應要在今天下午5時前,以自己名義提出500萬元加保金,若未完成覓保,將再行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