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烏山頭水庫因廣布光電板引發爭議後,國民黨立委陳菁徽日前揭露,高雄鳳山水庫也設有光電板。經濟部長龔明鑫更證實,光電案場的設置都需經過地方政府同意。高雄市政府回應,那時當年在韓國瑜市長任內同意籌設。對此,陳菁徽今(14日)則指出,該案招標在陳菊市長任內,始建時間則是陳其邁市長任內。

就鳳山水庫設置光電板。高雄市府經發局說明,鳳山水庫太陽能光電案早於2019年5月即由時任市長的韓國瑜發函,同意籌設許可審查意見。該案是由台電公司向當年的經濟部能源局申請籌設許可,並經過高雄市府函覆同意後,認定非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的事業種類;光電板設置地點也不在公告劃定的水源水質保護區,或是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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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菁徽則表示,高雄市政府用一紙公文便就將鳳山水庫光電板的責任全推給韓國瑜,她深感遺憾。首先,鳳山水庫太陽光電廠的招標案日期為2018年4月19日,開標時間則是同年5月30日,為陳菊任內。且鳳山水庫太陽能光電場的始建時間為2020年8月24日,啟用日期為同年12月21日,為陳其邁任內。呼籲長期執政的民進黨,勇於面對民怨反彈,積極處理讓民眾安心用水,比較實在。

陳菁徽進一步指出,審計部在2019年度針對「太陽光電第四期計畫」之執行情形提出相關建議,包含未能充分了解當地民眾、地方政府等民情,並且中央未建立起環境檢核相關機制與民眾參與溝通平台等,都是必須改善之問題。再者,環境部彭啟明部長也表示,將會研擬浮動式光電板納入環評,這都表示浮動式太陽光電對於環境確實造成的一定的衝擊。

陳菁徽表示,經濟部長龔明鑫與農業部長陳駿季在10月13日質詢時,回應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時,說「只要地方政府不同意,就絕對不會核准任何光電執照。」同樣的標準,她呼籲高雄市政府、陳其邁,公開宣示「高雄市政府的土地我來守護,高雄市不要會破壞環境的太陽光電板」,這樣就可以真正解決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