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重創光復鄉行政院會今(9)天臨時新增討論「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相關修正草案,原本預計追加特別預算200億元,將再增為250億元,挹注光復鄉復原重建,並調整特別條例的實施期間。

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天在花蓮勘災時表示,原本編列200億元重建特別預算,不夠可以再加,至於要訂特別條例或在丹娜絲颱風特別條例增列預算,尊重大家和國會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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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天新增討論「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第4條、第5條、第10條修正草案,該草案修正災區復原重建項目、匡列經費上限,以及特別條例與預算的施行期間。原本該條例匡列金額600億元,此次修正將追加匡列250億元,整體達到850億元規模,用於農業設施、電力系統、電信系統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家園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道路及交通、環境衛生復原、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以及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等災區復原重建項目。

政院人士指出,修正既有的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對於協助光復鄉的復原重建是最有效率且速度最快的方法,據之前發言人李慧芝也曾說過,若採追加特別預算方式,預計一週的時間即可向立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