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目前 8位司法院大法官能否針對已受理的總預算案等聲請案進行審理,3位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今(8日)發布聲明指出,大法官行使職權合法組織門檻是 10人;憲法法庭組織不合法,所為評議屬違法。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表示,如欲解決憲法法庭不達開會門檻之困境,當務之急應建請賴清德總統提名適格適任之大法官人選。
民眾黨團發布新聞稿指出,大法官為《憲法》守護者,負有對《憲法》忠誠之義務,不得自外於《憲法》,亦不得以違憲方式自我擴權;現行《憲法訴訟法》既為立法院基於《憲法》明文授權所制定,大法官自有遵守的義務,無權恣意不適用。
針對今日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 3位大法官聯合發出之澄清聲明,民眾黨團強調,清楚界定其職權範圍並恪守大法官之獨立性,更清楚凸顯行政院長卓榮泰之違法濫紀,其不僅視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法律為無物,更自命大法官,踐踏憲政體制、權力分立原則,妄自尊大、無法無天。
民眾黨團說,憲法法院大法官,應於合乎《憲法》規範與現行法制之下行使職權,民眾黨團認為,如欲解決憲法法庭不達開會門檻之困境,當務之急應建請賴清德總統提名適格適任之大法官人選,方能促成憲法法庭合法運作、維護人民權益,穩固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