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公司今(8)日公告,由於近期行動電源自燃事件頻傳,即日起搭乘高鐵時,應隨身攜帶行動電源,不得放置於行李中;若高鐵行進中需要充電,則應手持或將行動電源放置於桌面,不能放在包包裡。若因旅客使用或保管行動電源不慎而發生火警,高鐵公司將追究法律責任並求償。
繼航空公司接連宣布禁止在飛航過程中使用行動電源後,高鐵公司也在今日宣布,未來僅開放攜帶BSMI或NCC認證合格的行動電源搭乘高鐵,且乘車時不得將行動電源放在行李中,確保行動電源出現異常後,能在第一時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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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公司說明,高鐵已發生數起因行動電源自燃,造成車廂受損事件。為避免行動電源自燃造成事故,未來旅客搭車時,須隨身攜帶行動電源,不可將行動電源放置於行李中。此外,若旅客在列車行駛過程中有充電需求,則應將行動電源放置於桌上等視線範圍內,不能放在包包中充電。
高鐵公司提醒,若行動電源已出現變形或異常發熱等情形,就不能帶上高鐵。若旅客在高鐵上因未妥善保管行動電源,或使用行動電源時未注意造成火警,高鐵將追究該名旅客法律和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