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遭爆「養狗仔」跟監政敵引發議論,又爆出將偷拍照再透過中間人向藍營民代推銷,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就曾使用黃國昌手下狗仔偷拍的照片來「看圖說故事」,誣指現任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收受好處住豪宅,法院一、二審均判王鴻薇敗訴。而今週刊又爆料,王鴻薇與《聯合報》的「H記者」合作報導「金屋藏潘」的獨家新聞,週刊提及的「H記者」7日天晚間在社群發生還原真相,直指扭曲事實的是王鴻薇。
王鴻薇2023年12月指控,當時擔任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競選總幹事的潘孟安住在萬華「力麒御品」豪宅,疑被綠能廠商「供養」,王鴻薇還出示偷拍照片抹黑攻擊,潘孟安隨後提出租屋合約與每個月租金匯款為憑自清並對王鴻薇提告,一、二審王鴻薇均敗訴。此外,潘孟安早在2022年12月就卸任屏東縣長,遭到跟拍期間,並無公職身分,這起偷拍事件已明顯涉及政治偵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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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週刊7日再踢爆,被視為黃國昌手下「狗仔頭」的前《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化名蕭依依)與王鴻薇的助理張凱維合作兜售狗仔偷拍照片,包括「金屋藏潘」事件和現任行政院政委陳時中餐敘的烏龍爆料偷拍。其中有關潘孟安被財團供養的胡亂指控,《鏡週刊》指稱王鴻薇的張姓助理不僅拿謝幸恩的跟監資料,還跟《聯合報》的「H記者」合作,該記者不僅會回報相關訊息,還會把還沒發布的報導原稿傳給張助理修改內容。
針對上述爆料,這名「H記者」終於現身,7日晚間具名在臉書發文寫道:「我是鏡週刊所謂的H記者,侯俐安。我來試著說明整起事件的來龍去脈,也希望所有人都能一起思考『媒體公開監督』和『匿名政治跟拍』的區別,以及面對這些議題時,身為媒體在每一個環節應如何處置才會更好。對於潘孟安秘書長台北住所的新聞,我在2023年從不同管道接獲爆料之後,本於職責向地方、業界多方查證,也確實看見座車進出大樓,並訪問房東詢問租金事宜。」
侯俐安接著對此進一步指出:「我最初認為可以報導,是因為潘孟安秘書長當時雖然沒有公職,但他是總統競選總幹事,應注意社會觀感,而我也有採訪到屋主回應潘有付租金,並如實寫入報導中,做好媒體的平衡。然而,當我將相關內容回報報社時,其中一位長官要求我找立委合作,另一位長官則直接要求我跟王鴻薇委員合作,並以王鴻薇名義爆料,隔日再由王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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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俐安續指:「這並非我的意願,當時我立刻表達強烈反對,但主管卻非常堅持,否則不能發新聞。在此之前,我並不認識王鴻薇及王鴻薇後續指派對口的助理張凱維,直到現在我也完全不認識謝幸恩,更從沒進去過那棟房子。我照長官的意思去接洽王辦後,張凱維也提供許多內部照片給我,我不清楚對方如何取得那些照片,但顯然最後他交給檢方的,卻都是跟我的對話。」
侯俐安強調:「到了見報當天,讓我感到錯愕的有兩件事,第一是即使我先前已有告知、報導也有如實呈現房東稱有繳租金,王鴻薇委員卻仍在記者會中指控潘孟安『被供養』等語言,最後導致她挨告判賠;第二則是我的平衡報導,大多數被放在付費會員專區。這也是為什麼媒體揭露的對話中,我表達不認同自己的報導被『壓小』,是因為一方面最後刊登的篇幅與內容跟報社告知我的有落差,一方面是我覺得應有更完整的平衡。」
侯俐安最後表示:「我自認在合法範圍本於事實追查並客觀報導,但這次的事件,我想呈現的方式與報社的處理方式差異甚大,最後更導致我被誤會抹黑,我完全不能認同報社這次處理的模式,以及後續檢討方式,於是最終我選擇離開待了12年的聯合報。身為記者,我們本來就會接到來自四面八方的訊息、爆料,我也總會提醒對方,下次我接到有關你的爆料時,我查證後仍然會報導。在今年七月離職時,就有向前東家聯合報再次完整說明整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