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因在726大罷免投票時,將其選票展示給媒體拍攝,涉嫌亮票。北市大安分局事後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今(23)日上午以被告身分傳喚趙少康說明。對此,趙少康受訪時直言,他只是展示票、表示有投票而已,並沒有亮票,同時痛斥整件事勞師動眾,浪費司法資源。
趙少康於今年726前往大安國中進行罷免投票,而他在離開圈票區後,就直接打開選票,主動展示選票給在場媒體拍攝,一路走到票匭前,才將選票對折投入,事後現場選務人員通知員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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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亮票爭議,趙少康當時也向社會大眾致歉,並表示會繳交相關罰款。而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通知趙少康說明後,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函送北檢偵辦。檢察官今天上午以被告身分傳喚趙少康到案。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8條第2項之規定,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違者依同法第105條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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