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美濃盜採砂石案,高雄市長參選人、立委賴瑞隆今(19)日表示,盜採行為嚴重破壞水土環境、危害農業與國土保育,必須以強硬態度嚇阻。他強調,自己率先提出《土石採取法》修法條文,今日已送出成案,核心在於「重罰、連續罰以及機具全面沒入」,讓不法集團無利可圖、無機可乘。
賴瑞隆表示「新的修法版本,直接把未經許可採取土石的罰鍰上限拉到5億元,並把按日連續罰提高到1,000萬元以下;同時,不論機具屬於誰,一律沒入,來一台扣一台、來兩台扣一雙,徹底堵住漏洞,守護高雄水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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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瑞隆要求各機關嚴辦,呼籲司法檢調加速偵辦,對於盜採並回填廢棄物的惡劣行徑,不僅要追究刑責與民事賠償,更要同步啟動整復、確保環境安全。他呼籲立法院加速修法加速朝野協商,一個月內完成三讀,回應人民期待,也強力嚇阻不法集團,保護家園國土安全。
賴瑞隆版《土石採取法》修法三大重點,一、 重罰未經許可採取土石:罰鍰由現行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提高為1,000萬元以上、5億元以下,並提高未依主管機關要求整復、清除的按日處罰金額,由每日由現行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提高為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二、 違法工具全面沒入:涉案之設施、機具、船舶一律沒收;經判決沒收確定後,得依個案情節拍賣、變賣、無償留供公用、廢棄或其他適當處置;三、 預防措施全面加強:違反計畫與安全措施罰鍰加重4倍、未依規定整復罰鍰加重10倍、不遵守停工處分最高可罰1億元。
《土石採取法》修正草案條文,第36條「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者,處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5億元以下罰鍰;……屆期仍未遵行者,按日連續處新臺幣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至遵行為止,並應沒入其設施或機具。」第37、38、39條配合第36條整體提高罰則,全面調升各項罰鍰區間,維持體系一致與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