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5日電)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調查官林姓男子涉嫌在調查某公司涉及不法案件時,將透過調查局內部系統查詢的非公開資訊洩漏給該公司人員。台南地檢署依公務員洩密等罪嫌起訴林男等4人。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駿逸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林姓調查官因調查某綠能公司相關不法案件,自民國113年3月起,以法務部調查局內部查詢系統,調閱該公司及交易關係人個資、大額交易紀錄及財務金融資料,並儲存於隨身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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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駿逸表示,林男於113年5月將隨身碟提供予涉案綠能公司總經理秘書黃姓女子,任由黃女自行觀覽及複製,並儲存於公司配發的筆記型電腦內;該公司另名秘書陳姓男子因與黃女共用筆記型電腦,看見這些資料後,以手機拍攝為照片存檔,並提供友人郭姓男子觀覽,郭男亦以自己手機翻拍存檔。

李駿逸指出,林男等4人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足損害他人對於個資保有隱私利益,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檢察官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

此案由調查局主動立案發交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調查,並報請南檢檢察官指揮偵辦,林男於今年7月17日經台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調查局依法停職。(編輯:黃世雅)114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