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近日報導大樹區統嶺段疑遭濫墾回填廢棄物案,今(11)日橋檢會同高市府環保局等局處及環管署南區環管中心聯合稽查,依法裁處行為人、地主各300萬元最高罰鍰,合計600萬元,並強調涉及刑事犯罪,一律嚴查究辦,決不寬貸。

環保局稽查人員於定期巡檢時發現,現場堆置土石方有持續增加的情形,隨即通報檢警環聯合查緝平台,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今年4月21日移送廢棄物清理法案,由橋檢檢察官朱美綺指揮偵查中。市府並於6月19日會同保七、仁武分局、水利局進場會勘,發現山坡地堆置大量土石方違反農地農用及水保法規定,由水利局裁罰並移送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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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日前前往蒐證發現該處又再增加堆置大量營建混合物之違法情事,已依廢清法裁處污染行為人許姓、廖姓地主各重罰最高300萬元罰鍰,合計600萬元罰鍰,涉犯刑事責正由橋頭地檢署偵辦中,環保局對於行政處分及刑事責任同時追究,決不容許破壞珍貴的國土資源。

環保局補充說明,先前109年5月即由橋檢指揮環警,當場查獲違法掩埋污泥廢棄物,全案於111年8月偵結起訴,113年11月橋院判決定讞,相關被告遭判刑1年至1年6個月不等,私法人併科罰金100萬元。該處掩埋之污泥廢棄物,經檢測未超出有害認定標準,性質為一般事業廢棄物,由棄置行為人於112年12月全數清除完成,全案持續列管中,環保局仍將定期巡檢,以免再遭回填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