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趙敏雅新北11日電)新北市朱姓男子為新莊區某社區夜班保全,涉為女住戶開門時觸摸其胸部,朱男辯稱因女子步伐不穩導致,新北檢勘驗監視器畫面後未採信其說詞,近日依乘機性騷擾罪嫌起訴朱男。
根據起訴書,朱男為新北市新莊區某社區夜班保全,於去年10月間凌晨,在社區梯廳前,假借為女住戶開門,趁該名女子不及抵抗之際,觸摸其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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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女子報警,朱男在偵查中坦承有為該名女子開社區大門,但否認犯行,稱該名女子步伐不穩等。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該名女子無酒醉及步伐不穩等情形,與朱男所辯均不符,且檢方查出朱男有撰寫悔過書,證明有觸摸女子胸部一事。
檢方未採信朱男說詞,依乘機性騷擾罪嫌將朱男起訴。根據性騷擾防治法,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方沛清)114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