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四號豐原路段今日清晨出現逆向行駛狀況,一輛紅色小客車一路在內車道逆向疾駛,駕駛緊急閃避並將行車紀錄器畫面上傳網路,所幸當時車流較少並未造成事故,警方指出,該車已嚴重違規,依規定舉發最高可處3萬6千元罰鍰。

國道三隊泰安分隊指出,民眾拍下今日清晨國道四號豐原段,紅色小客車逆向駛上國道並於內車道狂飆,勤指中心接獲報案,立即派遣巡邏車前往處理,並通知交控中心協助監看CCTV,發現該紅色小客車已自行下豐勢交流道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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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三隊指出,該紅色車輛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6款,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的規定,可處汽車駕駛人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目前已通知車主到案說明,查證後依規定舉發,如涉及刑案將依法偵辦。

國道警方呼籲車輛倘逆向誤上國道,應將車輛立即停靠路肩勿再行駛,人員則應到護欄外等安全地點等候,並撥打110報案或1968通報國道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