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5日電)北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天中午裁定柯文哲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柯文哲辯護人聲明指出,赴看守所律見告知交保一事,柯文哲稱需再行深思。辯護人將於8日辦理律見,再行決定。

柯文哲選任辯護人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發布聯合聲明表示二個重點,第一,針對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今日裁定柯文哲提出新台幣7000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一事,經辯護人於今日下午前往台北看守所辦理律見告知,柯文哲表示需再行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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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選任辯護人將於下週一即8日上午辦理律見轉達後,再行決定。

全案緣於,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底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嫌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11人,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柯文哲、應曉薇所涉之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以及有勾串可能等,於今年1月2日起執行羈押禁見,並先後自4月2日、6月2日、8月2日起分別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這次羈押期限為10月1日期滿。

北院表示,因詰問證人彭正聲的審理計畫比預期提早結束,法官決定就柯文哲、應曉薇2人的延押訊問以及2人聲請具保停押訊問提前到昨天上午進行,聽取檢辯意見,並提解2人到庭。

案經合議庭評議後,今天做出裁定,京華城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被告柯文哲及應曉薇串證可能大幅降低,不得以共犯許芷瑜未到案、其他證人尚未到庭交互詰問等,即認尚有羈押被告2人必要性。

北院裁定柯文哲新台幣7000萬元、應曉薇3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於居所地,並至停止羈押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不得接觸本案被告、證人,須電子腳鐶、個案手機監控。應曉薇將於傍晚辦理交保程序。(編輯:張銘坤)114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