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律師簡大為去年接受周姓女子委託,卻涉嫌指導林姓女證人作偽證,遭檢察官自林女手機查出2人串供對話紀錄,新北地院分別依幫助、教唆偽證及偽證罪,各判處簡男3月、周女5月、林女3月徒刑,均不得易科罰金。

去年周女遭莊姓女子控告妨害自由,檢察官以證人身分傳喚林女作證,周女和簡大為律師以及林女串供,以手機傳送「要套一下怎麼說會好一點」、「律師也給妳答案了,就會沒事」、「律師建議我們電話演練一下,到時候不會放妳一個人,如果情況不對,他會盡量把風向帶回來」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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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檢察官也發現簡大為傳送「我要先跟證人講一下」、「幫她演練一下」、「跟她當場套一下比較合理的說法」等訊息,讓林女於法庭作偽證,但因證詞有漏洞遭檢察官起疑,隨後從林女手機中發現3人串供證據。

法官認為,3人雖在偵查期間便自白偽證,但簡男身為律師,本應遵守職業倫理規範,為求當事人有利判決,竟未協助司法機關發現真實,實現社會正義,昧職業倫理為本案犯行,其惡性甚於其他被告,最終判決簡大為幫助犯偽證罪,處有期徒刑3月、林女犯偽證罪,處有期徒刑3月、周女教唆犯偽證罪,處有期徒刑5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