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昨日開庭審理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所涉京華城等弊案。柯文哲在庭上指控,現任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之所以擔任北市副市長,係因民進黨塞給他,並稱看完筆錄發現林欽榮在法庭上作偽證。對此,林欽榮今(29)日發聲明指柯「蓄意攻擊證人」,強調絕無單獨接受北市議員應曉薇陳情、協調。
柯文哲昨日開庭表示,最近看了筆錄發現,林欽榮是關鍵證人,並稱林欽榮任內曾受理應曉薇陳情案,所以才讓案子進了都委會審議。然而,林欽榮卻證稱,本案由監察院糾正後才開始處理,而2018年1月間,北市府已公告京華城案容積率為560%,後來林欽榮還接受應曉薇陳情,卻在法庭上作了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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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還提到,林欽榮曾表示不能以《都市計畫法》申請容積獎勵,但都發局人員卻說可以,這讓他一直在思考,林俊言怎麼敢起訴他?原來是聽了林欽榮的話。
對於柯文哲指控,林欽榮今日發聲明指出,柯文哲指控林欽榮2018年6月曾接受應曉薇陳情案,林欽榮指出絕無單獨接受應曉薇陳情、協調。
林欽榮指出,因2018年6月至8月期間,台北市政府都發局正辦理「松山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以及細部計畫通盤檢討」公開展覽作業,並由都發局辦理公展說明會,期間任何公民團體均可提出意見,故京華城公司在公展期間,提出人民陳情,後由林欽榮主持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並經各委員表示意見之後,大會不接受京華城公司人陳意見,並維持原決議。
對於柯文哲指出台北市公務員均稱容積獎勵得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申請,唯獨林欽榮於法庭證稱:關於容積獎勵應受都市計畫法地方施行細則或施行自治條例所限制一說,林欽榮表示,該證詞與內政部113年5月14日函示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之公文當中見解一致,並與監察院113年1月糾正京華城案之意見相同。
林欽榮表示,自己於法庭證稱,細部計畫容積獎勵不得逾越依都市計畫法各該省、市施行細則或施行自治條例規定,台北市既已有「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以及「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則建築基地申請獎勵自應依該自治條例規定辦理,不應逾越該自治條例規定,且由申請人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即採用都市計畫法24條程序)創設其他容積獎勵,更應有所規範。
林欽榮表示,相關證稱與內政部於113年5月14日函示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見解一致,並與監察院113年1月糾正京華城案之意見相同。所以柯文哲指稱林欽榮作偽證,則是蓄意攻擊證人的明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