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因涉嫌收賄以及詐領助理費遭到收押禁見。台北地檢署今(28)日偵查終結,認定陳歐珀涉嫌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賄賂、詐領助理費等弊案,前後不法所得高達829萬8092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並依法提請公訴求處24年2月重刑。陳歐珀妻子徐慧諭則涉嫌公益侵占110萬及詐領助理費,檢方同步起訴並具體求刑8年8月。

檢方日前接獲檢舉,稱陳歐珀擔任立委期間,曾利用職權在立院推動《商港法》等法案,而這背後竟是聯興人員從 2018 年起每月替陳支付5萬元助理,每月匯款 5萬元到人頭帳戶供陳使用,總計收受賄賂約400萬元。除此之外,檢廉還發現,他和妻子徐慧諭涉嫌侵占自己成立的「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之公益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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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收賄外,檢廉還追查出,陳歐珀擔任三屆立委期間,涉嫌浮報助理費。根據調查,陳歐珀與助理談妥薪水後,會將助理費及加班費浮報至預算上限,超過談好薪水部分,將由助理提領出來,交給1名助理王姓女助理,而王女匯整好後再交由立委辦公室主任李女,再由李女交給陳歐珀的妻子徐慧諭,做為私人用途。檢廉清查陳歐珀到最後一期立委任內的金流,發現詐領的薪水及加班費高達411萬2170元。

北檢今日偵查終結,認定陳歐珀涉嫌收賄、詐領助理費,不法所得高達829萬8092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洗錢防制法》等5罪,依法提起公訴並求處24年2月重刑,至於徐慧諭涉公益侵占罪110萬部分,則求處8年8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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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