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5日電)花蓮壽豐鄉蘇姓男子無照駕駛達22次,累計的罰單,連同牌照稅、燃料費高達新台幣40萬餘元,卻拒不繳納,遭移送強制執行,經執行人員赴現場查封不動產後,蘇男日前繳清罰鍰。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今天發布訊息表示,現年21歲的蘇男自民國111年11月起至113年8月止,無照駕駛重型機車、小客車等多達22次,猶如不定時炸彈,案經交通部公路局台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2項規定連續裁處罰鍰,因逾期未繳而移送執行。
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指出,自112年12月起陸續受理蘇男裁罰案件,因其名下無所得及存款,為保全公法債權,花蓮分署立即就其壽豐鄉2筆土地,函請地政事務所辦理查封登記。
花蓮分署表示,後來經多次催繳,至戶籍地查訪等,蘇男均置之不理。期間雖曾致電表達會到分署辦理分期繳納,卻始終未履行承諾。
為督促蘇男履行義務,花蓮分署於114年3月間派員赴現場查封土地,張貼封條,蘇男才驚覺土地將遭拍賣,日前繳清罰鍰。
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呼籲,無照駕駛事件,每每造成無辜民眾傷亡與家庭破碎。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將持續就無照駕駛裁罰案件強力執行,守護國人用路安全。(編輯:李淑華)114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