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修正案,明定 80 歲以上長者或 70 至 79 歲癌症二期以上患者,可免除醫療機構評估(巴氏量表)直接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經勞動部與衛福部多次會議研擬配套措施後,於今年 8 月 1 日正式實施。勞動部長洪申翰今(20)天受訪時表示,該政策上路僅17天,申請案件已達1450件,且呈現倍增的趨勢。不過,長期而言,仍需觀察。
據勞動部推估,修法後,將有約 10 萬人符合資格申請家庭看護工,可能引發加薪搶工的現象。但洪申翰今日出席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截至 8 月 17 日,因修法申請家庭看護工的案件已達 1450 件,且第 2 周申請數量為第 1 周的兩倍,顯示需求持續增加。

但是,他也強調,未來政策走向仍需要時間觀察,勞動部將視申請量成長情況,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因應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