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山現代(Hyundai)汽車展示中心的戴姓課長,因手頭緊竟將兩位客戶訂車的133萬元現金挪為己用,兩名車主因苦苦等待交車無果,一氣之下向總公司追討,經調查才發現課長私吞訂車款,法院審理後,依業務侵占罪判刑1年2月。
法院判決指出,劉姓男子2023年7月以146萬9千元買下一輛現代Custin,並交付訂車款106.9萬元給戴姓課長,合約載明當年度9月中旬交車,未料戴姓課長私自將訂車款中的70萬元私吞。一周後,另一位陳姓男子花128.9萬元訂購現代Tucson,交付63萬元訂金,同樣遭戴姓課長侵占。
由於款項缺失導致遲遲未能完成交車,兩名車主苦等無果,先是不斷打電話催車,後續更寄存證信函到總公司,台灣現代總代理南陽實業經調查後發現,戴姓課長負責的客戶帳目不清且有車款挪用情況,立刻報警處理。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此案,戴姓課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戴男不思以正當方法獲取所需,竟侵占業務上所持有財物,損害他人財產法益,所為實屬不該,依業務侵占罪判刑1年2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