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今(18)日同意支付 5,500萬澳元(約 10.76億美元)罰款,以和解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對其反競爭行為的調查,ACCC 指控 Google 透過與電信商 Telstra 和 Optus 的協議,在 Android 設備上預設安裝其搜尋引擎,排擠競爭對手。隨著美國與歐盟同步加強監管,數位經濟正進入新階段,投資人需謹慎關注市場風險與機會。
ACCC 調查顯示,Google 在 2019 年底至 2021 年初期間,與澳洲兩大電信商 Telstra 和 Optus 達成協議,允許它們分享 Google 搜尋廣告收益,以換取在 Android 手機上預裝 Google 搜尋應用程式。此舉導致 Google 在澳洲搜尋引擎市場佔有率高達 94%,而競爭對手 Bing 僅佔 4.7%,Google 已承認此安排損害市場競爭,並同意停止類似合作,同時支付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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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母公司 Alphabet 在澳洲正面臨一系列監管挑戰。上週,法院在 Epic Games 對 Google 和 Apple 的訴訟中,多數裁定對 Google 不利,認定其阻礙競爭對手的應用程式商店進入市場,此外,YouTube 也被納入澳洲對社群平台的限制名單,禁止 16 歲以下使用者註冊。
ACCC 主席 Gina Cass-Gottlieb 表示,此次和解為澳洲消費者創造更多搜尋選擇的可能性,並讓競爭對手有機會獲得市場曝光。Google 與 ACCC 已共同向聯邦法院提交意見,建議罰款 5,500 萬澳元,法院將最終裁定是否批准。Google 發言人回應稱,相關協議條款早已廢除,並強調公司致力於為 Android 設備製造商提供更多預載瀏覽器與搜尋應用的靈活性。
此案與全球監管趨勢相呼應。美國司法部近期在數位廣告反壟斷訴訟中勝訴,歐盟《數位市場法案》(DMA)也迫使 Google 調整商業模式。ACCC 的行動顯示,監管機構正採取更積極手段,防止科技巨頭濫用市場主導地位。
儘管生成式 AI 被視為打破市場壟斷的契機,但 ACCC 指出,新興平台如 Perplexity 和 SearchGPT 尚未能撼動 Google 的市佔率。Google 與 Microsoft 憑藉數據與基礎設施優勢,持續主導 AI 搜尋領域,形成技術進步與市場集中並存的矛盾局面。
ACCC 對 Google 的訴訟是全球監管格局轉變的縮影,隨著澳洲、美國與歐盟監管機構的協同努力,市場將趨於碎片化,壟斷模式難以為繼。對投資人而言,關鍵在於識別能在新環境中茁壯成長的企業,無論是挑戰巨頭的創新者,或是從結構性改革中獲利的公司,AI 搜尋時代才剛開始,監管動盪中潛藏的可觀回報,正等待有遠見的投資人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