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公布廉政專刊第271期。其中,前台南市議會議長郭信良債務高達1億4811萬元。令人關注的是他去年僅申報,2千多萬元債務,也漏報1筆3千萬元債務。換言之,光是一年,郭信良債務就增加9606萬元債務,令人側目。

監察院公布最新廉政專刊,本次公布的申報日期為,113 年11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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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動產部分,郭信良在土地上申報6筆、建物1筆,存款424,875 元,比112年 11 月 1 日申報的存款269,644元僅多出10餘萬元。有價證券則是24,000 元。

比較特別的是債務達148,118,229 元,備註欄註明,「債務02 項次私人債務,為本人於112 年05 月24 日因週轉需要而向全○電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週轉之項目,112 年漏報該項,故今年固定申報增加此債務」。而該筆債務為30,000,000元,作為周轉金。

但相較於去年僅申報債務22,052,451元,即便加入原本的3千萬元漏報債務,一年間即增加96,065,778元債務,變動數目也是相當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