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8日電)黃姓男子日前駕駛曳引車,車頭未懸掛後車牌,面臨員警取締一路狂飆逃上國道,最後自知法網難逃而停車,警方開出10張罰單,最高可處25萬3400元並吊扣駕照6個月及吊銷牌照。

南投縣警察局竹山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中和派出所員警日前執勤發現2輛大貨車違規停車占據整條車道,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其他車輛被迫繞行,員警上前查看未見駕駛,且其中1輛車頭未懸掛後車牌,員警先拍照逕行舉發違停,返所持續透過監視器遠端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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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分局表示,約半小時後,40歲黃姓駕駛見警離去,開車欲離開現場,員警立刻開警車追上,黃男見警車便一路違規狂飆,甚至不理會員警示意停車,黃男沿路闖紅燈、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跨越禁止變換車道標線,並試圖阻擋警車,挑釁公權力情節惡劣。

警方表示,黃男自認逃上國道可躲避稽查,便從竹山鎮南雲交流道駛上國道往北逃逸,警車緊追並持續鳴笛示意,黃男一路逃逸15公里,最後下名間交流道停進一家加油站才受檢,但黃男不斷辯稱未聽見鳴笛聲、未看到員警攔停動作,之後又稱有看到員警攔查但沒空間停車,說詞反覆企圖推卸拒檢逃逸責任。

警方表示,大貨車載運土方未依規定使用專用車斗,且車頭未懸掛後車牌,依法開出違規停車、闖紅燈、不遵守道路標線、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大燈損壞未修復、未於車斗標示車牌號碼、曳引車未懸掛後號牌、不服稽查取締、裝載砂石土方未依規定使用專用車輛、不服指揮過磅,共10張罰單最高可處新台幣25萬3400元罰鍰,並可吊扣駕照6個月及吊銷牌照。(編輯:謝雅竹)11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