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北屯區今日凌晨有人施放煙火,時間長達數分鐘,爆炸聲浪驚人導致當地大量民眾驚醒,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逮到3名涉案男子後,竟是27歲與35歲的符姓、戴姓男子為李姓男子慶祝18歲生日,警方將依社維法裁罰,並移請消防局依法處置。

警方凌晨接獲報案,台中市北屯區崇德八路一段附近有人施放煙火,員警趕到現場時已無煙火繼續施放,現場3名男子分別是27歲符姓男子、35歲戴姓男子以及當天剛滿18歲的李姓男子,稱是為李男慶生才決定施放煙火。

精選報導:中市警在機車貼宣傳單提醒防失竊 遭誤會是罰單

並且3人施放的煙火堪稱「下重本」,高、低空煙火交錯施放,不僅爆炸聲浪驚人,還有刺眼光亮,相當擾民且破壞安寧,不只驚醒北屯居民,遠至西屯與潭子區都能聽到。

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不聽禁止者」處罰,最重可處罰各1萬元罰鍰。另外3人還可能觸犯「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警方函請台中市消防局依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