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3日屏東東港的安泰醫院發生嚴重火警,共釀9死與多名傷者,院內多棟設施毀損,震驚社會。屏東地檢署今(6)日宣布偵結,認定相關人員可緩起訴,其中醫院創辦人、國民黨立委蘇清泉須支付1000萬元作為公益回饋。

屏東地檢指出,火警發生後即組成專案調查團隊,調派主任檢察官陳麗琇、檢察官洪綸謙與檢察事務官,聯合警政、消防、鑑識與火災調查機關,對現場進行多日勘驗、採證與原因分析。經數月調查整合證據,最終決定對蘇清泉等4名被告以附條件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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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檢署說明,4名被告除過往表現良好,亦在偵查期間承認過失,並對造成傷亡一事深表懊悔。他們與所有死者家屬均已完成和解程序。此外,火災後涉案違建設施,包括D棟動力供應區、增建機房、南側建築與空橋連通體等,均已全數拆除,院區目前已恢復原狀。

檢方指出,安泰醫院長年於屏南地區提供基層醫療照護,對偏遠地區民眾就醫具一定貢獻。在處分考量上,亦納入被告部分具備醫療、防火及消防設備等專業資格,未來將可透過義診、公益服務或專業授課形式回饋社會。

檢方綜合刑法第57條規定,認為緩起訴附帶條件處分,既可發揮警惕與矯正效益,也有助於公益實現與社會修復,整體並無妨害公共利益之虞。

安泰醫院火警釀9死,屏檢偵結認定4人可緩起訴,創辦人蘇清泉須繳1000萬元公益金。   圖:黃建豪 / 攝(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