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4日電)嘉義縣7旬蔡姓男子被控因遭前妻公司提告而懷恨在心,今年4月間至公司縱火燒燬廠房,遭警逮捕否認犯行;嘉檢偵結,以手臂灼傷、監視器畫面等佐證,依放火燒燬建物罪嫌起訴。

水上鄉柳林村的南陽化工廠於今年4月17日凌晨發生火警,因內部置放大量塑膠成品及半成品,火勢延燒迅速,直到清晨撲滅火勢,逾500坪廠房付之一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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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當時查訪火場附近民眾,得知起火前有可疑男子騎乘機車徘徊,立即調閱附近監視器,並透過現場遺留跡證與民眾線索,發現工廠1名女員工的前夫72歲蔡姓男子涉有重嫌,立即逮捕蔡男。

警方表示,蔡男的前妻在化工廠上班,蔡男不時騷擾前妻要錢,也曾多次進入工廠找前妻,讓廠方十分困擾;蔡男又於今年4月14日進入工廠尋找前妻,公司負責人對蔡男提出告訴,全案於今年5月下旬依無故侵入建築物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

警方說,蔡男否認監視器畫面中騎機車的男子是自己,不過,蔡男雙手有遭火灼傷痕跡,且監視器有拍到蔡男購買汽油的畫面,加上蔡男遭提告3天後,工廠即遭縱火燒毀,所蒐證的證據都指向蔡男所為,警訊後,依法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檢表示,偵查中,蔡男仍否認犯行,指機車曾借給村莊1名綽號「鱷魚」的男子,但警方查訪住居所村落,並無蔡男所稱的人物。

嘉檢說,蔡男指稱有綽號「鱷魚」男子為辯解之詞,加上檢警調查證據都指向蔡男所為,依放火燒燬建物罪嫌起訴。(編輯:李淑華)114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