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28日電)屏東枋山鄉代表會主席洪啟能,涉任枋山鄉長間收賄20萬元賣官,並在任鄉代會主席期間涉用公務車頻繁與女性出遊,屏檢偵辦依違反貪污罪嫌起訴;洪啟能電話關機,未獲回應。
屏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洪啟能任第17、18屆枋山鄉長,民國110年1月清潔隊員甄選作業中,違法讓未附體檢報告的劉姓男子補件並參與面試,最終錄取,事後並收取劉男親友新台幣20萬元作為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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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洪啟能卸任鄉長後,在民國112至114年擔任枋山鄉民代表會主席期間,仍違規使用公務車輛,頻繁與女性友人出遊、住宿、就醫及其他與公務無涉的私人行程,並將加油費用報公支出,造成公帑損失共計8803元。
屏檢表示,洪啟能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罪嫌,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屏東地方法院於今年3月27日裁定准予羈押禁見;調查證據偵查終結,依法起訴,25日移審屏東地院,裁定100萬元交保。(編輯:陳仁華)114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