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21日電)鄭姓男子今天凌晨涉嫌酒後開車行經高雄鳳山區,與一輛計程車發生碰撞,再撞擊一間鐵皮屋,警方到場處理,鄭男還涉嫌謊稱由他人代駕,詢後被依公共危險及頂替等罪嫌移送。

高雄市警察局鳳山分局員警說明,34歲鄭男凌晨2時56分許開車沿中崙路往油管路87巷時,與45歲楊姓計程車駕駛發生擦撞,鄭男車輛再撞擊一間鐵皮屋,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受傷受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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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鄭男起初稱車輛是由49歲洪姓男子代駕,但警方後續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鄭男才是車輛駕駛;經檢測,楊男及洪男沒有飲酒,鄭男酒測值為0.45mg/L。

經警方初步研判,肇事原因為鄭男行經閃紅燈路口,未依規定禮讓幹道先行,而楊男則是行經閃黃燈路口,未依規定減速慢行。

警方指出,鄭男詢後承認有到店家飲酒消費後再開車上路,在事故發生後,有聯繫洪姓店員到場。鄭男被依公共危險、頂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移送,另外,因楊男涉嫌對警方詢問消極不配合,疑似知情,與洪男皆依頂替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移送,全案將由高雄地檢署偵辦。(編輯:陳仁華)114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