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網友好評的手機歌唱軟體「歡歌APP」涉嫌未經授權,擅自重製周杰倫、五月天、張惠妹等多位藝人名曲,提供民眾下載用來伴唱並錄製影像,藉此吸引會員儲值獲利。台北地檢署今(16)日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歡歌APP」台灣代理公司負責人陳智宇、行銷總監張彭瑋,並請法院宣告沒收3082萬元犯罪所得。
據了解,「歡歌APP」由香港公司MAXBROS LIMITED在台代理公司「全民音樂」負責經營。該平台不僅可免費下載伴唱歌曲,更提供影音錄製與分享功能,使用者可將演唱畫面上傳供他人瀏覽,並結合虛擬禮物打賞、會員儲值等商業機制,迅速累積人氣。2023年更邀請藝人炎亞綸擔任代言人,推廣品牌。但包括滾石國際、華納音樂、台灣索尼、福茂、杰威爾、相信音樂、等多家主流唱片公司發現,APP內提供伴唱的重製歌曲皆未經授權,其中包含周杰倫、五月天、張惠妹等歌手名曲,構成侵害著作財產權,遂向刑事局提告。
現正最夯:印航260死空難關鍵黑盒子錄音曝光! 證實竟是機長將燃油開關切斷
警方調查發現,APP內建曲庫,自2022年5月起,共有518首未經授權歌曲遭重製並提供用戶下載與錄製。APP用戶透過伴唱並上傳影片參與互動,平台再藉會員儲值與斗內系統營利,涉嫌非法獲利高達新台幣3082萬元。經檢方調查認定,負責人陳智宇與行銷總監張彭瑋明知相關歌曲未經授權,仍執意上架、持續營運,違反《著作權法》重製與公開傳輸相關條文,依法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相關犯罪所得。至於協助聯繫藝人與安排宣傳活動的陳姓品牌專員,未參與音樂內容營運與授權決策,應不知歌曲版權問題,獲處不起訴。
※Newtalk提醒您: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