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南灣海域日前發生漁船擱淺事件,在漁船擱淺期間發現該船有漏油的問題,但船主未採取防制措施,導致海面遭油汙污染,甚至噴到遊客導致視力模糊,對此,屏東環保局指出,該船主已違法,將依法開罰,最高可罰3000萬元。

「恆豐什」號漁船11日晚上6時許從後壁湖漁港出港,行駛到南灣一帶海域錨泊作業,因海象不佳風浪大導致擱淺,當時船上僅有船長1員,船體無損壞漏油的問題,由於當下無法進行拖船作業,因此由威鯨救難協會先行接駁船長上岸,待漲潮時再行實施拖船作業,並於昨日才拖至後壁湖漁港上架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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擱淺期間屏東環保局及海巡均有派員至南灣的沙灘、海面,及漁船擱淺處巡查,目視均未見有油花,不過12日有一名遊客在社群媒體發文指出,水下瀰漫濃重油味,衝浪時眼睛甚至因接觸油汙而模糊,幾乎看不清任何東西,嚴重影響戲水安全,對此,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12日下午確實發現船舶有些微輕柴油外洩,但因其易揮發,初判對環境影響有限,13日現場已無明顯油汙。

屏東縣環保局表示,該船不僅在南灣海域洩漏輕柴油,船主更未採取防制措施,導致後壁湖漁港海面遭油汙污染,已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最高可罰3000萬元,環保局已緊急拉設攔油索控制污染,後續將持續監控並依法嚴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