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1日電)鄧姓放貸業者涉勾結房仲與詐騙集團,藉不動產借貸詐騙造成14人受害,詐得逾新台幣1億元,士檢今天起訴鄧男等10人,其中7名被告犯後飾詞狡辯、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士林地檢署新聞資料指出,鄧姓男子、邱姓男子與吳姓男子為民間貸款業者,鄧男另勾結房仲柯姓男子、項姓男子、劉姓女子,以及詐騙集團成員廖姓男子、魏姓男子、陳姓男子、曾姓男子等,各自負責機房掮客、金主掮客、放款金主、不動產估價、公證外觀、抵押送件及提款交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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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自民國113年初,以鄧男為首的集團專門鎖定已遭假檢警、假投資或假交友詐騙而急需資金的被害人,將其轉介給邱男及吳男辦理房產抵押借貸,藉此第2度詐騙,再由集團成員從中收取高達貸款金額6%至30%的不合理手續費,牟取暴利。

檢方查出,此詐騙集團為博取被害人信任,登記完成後曾主動告知被害人「保護你的資產,不要被人賣掉」,營造假善意;另有被害人無力償還貸款,而遭此集團以轉貸、債務協商名義第3度詐財。全案共計14名被害人,詐得金額超過新台幣1億元。

集團成員陸續到案後,多數人否認犯行,供稱為正常放款,但檢方從手機對話發現,部分成員曾表達良心不安,甚至明知對方已遭詐騙,仍以「下第二刀」名義進行詐財,認定此集團具明確詐欺犯意,今天依法起訴鄧男等10人,犯罪所得均聲請宣告沒收或追徵。

檢方指出,其中鄧男、邱男、吳男、柯男、項男、劉女、廖男等7人為圖暴利,不惜對被害人層層剝削,犯後仍飾詞狡辯、態度非佳,審酌其犯案分工、侵害法益等情狀,建請法院從重量刑。(編輯:李亨山)114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