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鈴教練魯紀賢自2023年7月爆出涉共諜案,而郭書瑤的親弟弟也被牽扯其中,全案以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擴大偵辦。今(30)日一審判決出爐,台北地院判魯紀賢10年6個月,郭書瑤弟弟則被判3年10個月。
魯紀賢涉嫌收取中共國安人員資金570萬元,自2022年4月起透過退役士官兵,接觸、拉攏、吸收相關軍事單位士官兵,進而為發展組織,刺探軍情。魯紀賢向士官兵收買情報後,在陽明山別墅據點內透過「計算器」APP傳遞給中共,價格每份5千元到上萬元不等。而郭書瑤的弟弟因為提供銀行帳戶接收資金,也遭到警方逮捕。
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後,北院一度以全案可能涉及國家機密,屬二審管轄外患罪的程序理由判決移轉管轄,但被高院撤銷發回,重新進行實質審判。今日台北地院判魯紀賢10年6月、郭伯廷3年10月,其餘8名被告分別判刑2年2月到8年不等。